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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州工商部门可以不予受理或终止调解的消费者申诉

2020-07-17 11:02:26      点击:
 苏州工商部门可以不予受理或终止调解的消费者申诉你知道哪些?本章我们就来聊这个话题,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,话不多说,请大家和苏州注册公司解说小张来一起了解。
    (1)超过保修期或者购买后超过保质期的商品,被诉方已不再负有违法责任的;
    (2)达成调解协议并已执行,且没有新情况、新理由的;

    (3)法院、仲裁机构或者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;

    (4)消费者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已的权益受到侵害超过一年的;
    (5)消费者无法证实自已权益受到侵害的;
    (6)不符合国家法律、行政法规及规定的。 
    讲到这里我们今天所聊的话题就接近尾声了,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,苏州注册公司解说小张希望大家能够多多支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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